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近年来,线上贸易发展迅猛,且逐渐趋向常态化。根据统计,上半年线上交易已占总交易数据的33%以上。跨境电商已成为外贸发展新的增长点,展现诸多新业务特点。
现有的跨境电商政策主要是针对B2C零售进、出口方式为主,从未出台过相应的跨境电商出口B2B监管措施政策,因此也出现了商业实质与现有监管方式不匹配的现象。从海关监管的层面而言,跨境电商的采购主要是有增值税发票和无票两种途径。一直以来,B2B出口的卖家都存在“无票”痛点。
2020年《政府工作报告》中明确要求“加快跨境电商等新业态发展”。国务院近期发布的《关于同意在雄安新区等46个城市和地区设立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的批复》(国函〔2020〕47号)中,要求国务院有关部门要着力在跨境电商B2B相关环节的技术标准、业务流程、监管模式和信息化建设等方面探索创新,研究出台更多支持措施。
今年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,在传统外贸行业面临严峻形势的情况下,跨境电商业务成为我国稳外贸保就业的重要砝码,跨境电商B2B出口监管政策出台势在必行。
跨境电商B2B出口监管模式有哪些利好?
近年来,跨境电商出口海外仓业务凭借物流成本低、送达时效高、售后服务好等优势在国外发展迅速,疫情期间从事出口海外仓业务的企业大都实现逆势增长。
此次跨境电商B2B出口监管试点改革,采用企业一次登记、一点接入、简化申报、便利通关、优先查验等针对性的监管便利措施。企业可以从“单一窗口”申报,支持批量导入,实现全程通关无纸化,降低了企业通关成本;跨境电商出口企业可申请优先查验,保障跨境电商出口货物快速通关;此外,跨境电商B2B出口货物可跨关区转关出运,在疫情期间物流通道普遍面临不畅的背景下,为跨境电商出口货物“另辟蹊径”保驾护航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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